双一流大学(共137所)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其中,89所双一流大学设置了美术类本科专业。
但是,2022年组织美术类校考的双一流大学仅10所。
分别是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史论、美术学不校考)、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建筑学不校考)、东华大学(仅部分省份校考)、上海大学(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校考)、江南大学(仅部分省份校考)、苏州大学(仅部分省份校考)。
目前,不组织美术类校考,采用美术统考成绩,且公布了2022年艺考政策的双一流大学共35所,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统考专业:设计学类、绘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统考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
绘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考生须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同科类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
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
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统考专业: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总分70%,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其中,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招生科类: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以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其规则投档、录取。
统考省份: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1)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方向)
招生省份:湖南、河北、陕西、山东、山西、安徽、福建、河南、四川、重庆、湖北、广东、浙江、江西、江苏
录取规则: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相同,则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
招生省份:甘肃、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375分(满分750分的情况)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甘肃260分、河北260分、内蒙古240分、安徽330分、山东260分、河南260分、湖南260分、重庆250分、四川260分;
录取规则:生源省份明确要求按其规定规则进行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允许高校自设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值)×70+(高考成绩/高考满分值)×30。
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郑州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录取规则:考生在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①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对符合招生所在地区投档条件,且符合我校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所招生所在地政策录取。
②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录取规则: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统考省份: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
统考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统考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顺序志愿省份录取规则: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文化成绩
平行志愿省份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单科成绩。
1.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1)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大学划定的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具体详见《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内的相关要求;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1)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90%;
(5)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江苏(3人)、浙江(3人)、安徽(1人)、山东
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第三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对于艺术类招生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只招文科;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认同并使用各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不再举行校考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1)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情况详见附件《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以各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准)的90%;
(5)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2.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单独组织校考。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9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1、动画专业:江苏(3人)、山东(3人)、河南(3人)、湖南(3人)、四川(3人)
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第三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对于艺术类招生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只招文科;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河北(2人)、辽宁(2人)、江苏(3人)、浙江(3人)、江西(2人)、山东(3人)、广东(2人)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合成分=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江苏(3人)、浙江(2人)、山东(3人)、河南(2人)、湖北(2人)、四川(3人)、陕西(2人)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统考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
统考省份: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4个省(市)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浙江省专业统考成绩满分按300分折算。
(3)同分排序原则: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2、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
统考省份:北京、河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未提供投档成绩的省份,则按照“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作为录取依据。
若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统考省份:江苏、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安徽、四川、广东、浙江、福建、北京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美术)本科控制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招生省份:安徽、江苏、山东、浙江、山西、湖南、湖北、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吉林
1.文化课高考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并严格要求执行时,执行生源省份规定;除此以外省份(包括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但允许高校采用本校计算公式计算的),均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5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50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3.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包含绘画(国画)、绘画(油画)、雕塑三个专业。其中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招生省份:河南、山东、湖南、山西、安徽、陕西、广东、江苏,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
分省计划:湖北28人、安徽15人、湖南10人、江苏10人、浙江7人、河北7人、山东7人
成绩要求:专业成绩达到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录取规则:按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美术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动画、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规则: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统考专业: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统考省份: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福建、湖南、湖北、河南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投档规则出档后,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要求: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依照学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录取规则:西藏考生按照2022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区外考生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
统考省份: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
宁夏录取规则:综合分=高考成绩×30%+统考专业成绩÷300×750×70%
区外录取规则:宁夏大学将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统考专业: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统考省份:新疆、四川、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安徽、黑龙江、云南、贵州、江西、湖南、湖北
录取规则:生源省份明确规定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未明确规定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统考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天津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文化要求:报考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线。
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
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美术学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艺术史论专业录取规则:符合各省级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史论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备注:艺术学理论、风景园林、工业设计按普通类招生。
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在部分省市编制分省计划,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依据我校后续发布的《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美术学(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招生省份:浙江、山西、陕西、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广西、江西、四川、重庆、上海
录取规则: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招生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美术学(师范)。
录取规则: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